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兰溪市江源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兰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ZJOB2016-FW021-ZFCG1053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规格 | 每立方米最高限价 (元/m3) | 预算金额 |
1 | 玻璃钢化粪池 | 1m3 | 1150 | 400万元 |
2 | 1-3m3(不含1m3,含3m3) | 950 | ||
3 | 3-6m3(不含3m3,含6m3) | 900 | ||
4 | 6-9m3(不含6m3,含9m3) | 830 | ||
供货期限:2016年6月起至兰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工(竣工)止。 | ||||
兰溪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采用的玻璃钢化粪池采购, 确定2家玻璃钢化粪池供应商。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相应制造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经销商(代理商)谢绝参加;
(3)所提供的产品性能符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
(4)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兰溪市上园路290号)。
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全额汇入指定帐户(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人帐号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1530 1012 0104 9000 0031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银行兰溪支行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5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15日9:00时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四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新版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本次采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兰溪市江源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858996110
代理公司: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0579-88896113 1875798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