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河县经济开发区热力管道工程监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7010020008
项目联系人:杨宇超
项目联系电话:0319-2058998
采购人:清河国际羊绒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清河县清河经济开发区泰山中路一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92962
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058998
预算金额: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B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的单位;3、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 拟安排在本工程的监理员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5)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制式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清河经济开发区财政拨款。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