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JBD-2016-B-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05-18 12:19:49
采购计划编号:201605105025000B7079
采购品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
受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TJBD-2016-B-012
二、项目内容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高清半球摄像机套件27套,高清枪型摄像机套件13套,拾音器40套,电子巡查系统管理软件1套,巡查存储设备1台,SIP网关/媒体转发服务器(二合一)1套,网络数字矩阵画面分割器1台,操作台1套,控制系统2套,核心交换机1台,接入交换机4台,楼层交换机3台,报警主机1台,报警器1台,UPS电源1台,手机信号屏蔽器20台,身份证识别仪2台,指纹采集器2台,摄像头1台,机柜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32.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如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6、投标人须提供与天津市考试院实现对接的承诺书;
7、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5日出售采购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报名及获取标书。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每包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09:30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09:30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在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六号楼1号二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邓老师
2.联系方式:022-24213608;1852251658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薄老师,022-8828608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213608;18522516587
4.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bd1001@126.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5月18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止。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仟贰佰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6年5月27日17:00前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河东支行
账号:52040140900000027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 5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