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市大涌镇青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
采购人 | 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中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18日 16: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5月19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25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中山市第一城怡景5幢2层,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5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0-88800261 | ||
采购人 | 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丘先生,139025961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先生,0760-88800261 | ||
附件: | |||
附件1 | 5.12青岗设计方案氧化沟.doc | ||
附件2 | 中山市大涌镇青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2016051711.doc |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大涌镇青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涌镇青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YXZXGK2016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8002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丘先生,139025961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先生,0760-88800261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中山市大涌镇青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SYXZXGK2016053]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和采购数量:
1.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涌镇青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采购数量:1宗
4.采购预算为:柒佰伍拾叁万元整(¥7,530,000.00元),财政部门核定的投标最高上限价为人民币:陆佰玖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6,927.600.00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须具有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废水类别)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3.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公示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公示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且复印件无效,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里面)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有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废水类别)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第一城怡景5幢2层,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保证金须在2016年5月27日下午17:00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要注明项目的名称:
户 名: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号 | 开户银行 |
4400 1780 3220 5300 202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悦来支行 |
六、本次公开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9:30(注:2016年6月8日上午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第一城怡景5幢2层,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9:30
十、评审地点:中山市第一城怡景5幢2层,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丘先生
电 话: 1390259610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
电 话:0760-88800261 传 真:0760-88860653
电子邮箱:zsqywzb@163.com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 投标人须具有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废水类别)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3.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公示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公示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且复印件无效,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里面)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有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废水类别)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购买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第一城怡景5幢2层,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