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文兴路排水管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原县文兴路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项目编号:SDYGDZ-CG-1602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平原县城区内
2.2工程概况及内容:本工程位于平原县文兴路东侧,对原穿越民政局北片区内的排水主管道进行改造,修建排水盖板涵约280米.
2.3采购内容:平原县文兴路(平安西大街~莲花池西街)道路改造排水(盖板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
施工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6日(以收到监理人或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4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1.2.供应商须具备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
4.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其中1)、2)、3)项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11)授权委托人、建造师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六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保险金缴费证明(近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指2015年11月(含)——2016年4月(含)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12)平原县有建设项目的供应商须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在平原县无建设项目的供应商需在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
13)《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省外入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并公示的网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备注:
以上证件原价及复印件必须一致,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335626558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女士 马先生
联系电话:15066534784 15153417391 0534-2388968
Email:sdyangguangdz@163.com
监督机构:
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8日
http://www.dzzfcg.gov.cn/u/article/201605/18/174ccb69c7db2421.doc
http://www.dzzfcg.gov.cn/u/article/201605/18/e2a96732c4241bb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