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源县乡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已由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婺源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招标方式: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
2、项目地点:婺源县部分乡镇自然村。
3、建设规模:建设40个村庄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改造)约40个污水处理站及附属工程;建设(改造)3034个单户一体成型化粪池及3034个配套注塑塑料检查井;建设(改造)污水收集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主管网约40020米,支管网约69030米。
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设备中不含管材,管材由招标人另行采购);
5、工程总投资:约4400万元;
6、本工程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秋口片区)投资限额1700万元含设计费48万元、施工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费。
第二标段(江湾、段莘、溪头片区)投资限额1330万元含设计费36万元、施工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费。
第三标段(太白、赋春、大鄣山乡、沱川乡、镇头、紫阳、蚺城片区)投资限额1040万元含设计费28万元、施工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费。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资质,设计资质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外埠来赣企业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手续。
4、投标人是单体投标的:
(1)主持设计人需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拟派五大员上岗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5、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
(1)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主持设计人需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五大员上岗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
6、投标人允许投一个至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标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7日,从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srjsgc.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6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交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7日上午9时,地点为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予以经济补偿,所有费用均由未中标单位自理。若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流标,招标内容变更,招标活动取消等原因,投标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srjsgc.cn)、婺源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婺源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胡飞 电话:187979316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立新 电话:0793-7342638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doc第二标段招标文件.doc
第三标段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