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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特许经营BOT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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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9-01-01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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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经昌平区政府同意,现邀请合格投资人(下称“投资人”)参加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特许经营BOT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招标。
一、 项目概况:
为推进北京市再生水开发利用市场化进程,拓宽再生水处理设施融资渠道,提高再生水建设运营质量,昌平区政府决定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下称“再生水厂”)工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昌平区水务局,咨询机构为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再生水厂位于昌平区沙河镇,远期规划建设规模为处理污水九(9)万立方米/日,拟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三(3)万立方米/日(本项目暂只考虑一期工程)。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 Membrane Bio- Reactor)工艺,厂区远期工程总占地9.72公顷,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96公顷;特许经营期29年(含建设期);建成后执行的出水水质标准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规定的标准。
二、 特许经营内容:
投资人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再生水厂,昌平区水务局将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需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再生水厂无偿、完整移交给昌平区水务局或其指定的机构。
三、 投资人的要求:
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3)名。联合体投资人需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应是最大出资人。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其净资产须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
2. 在过去五(5)年中,具有成功的投资和运营3万立方米/日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的良好项目业绩及经验。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7日( 9:00-17:00),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售价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法和途径: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2月13日上午10点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联系人: 李世娟
联系电话: 010-89747372
联系传真: 010-89747372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号
邮编:102200

联系单位: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崔红永
联系电话: 010-88086760
联系传真: 010-88087674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邮编:1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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