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河宾馆节能改造项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6-08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河宾馆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经鹤发改投资(2015)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河宾馆节能改造项目工程(二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81号;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节能改造项目验收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机电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不是螺杆式水源热泵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设备制造商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设备制造商公章;投标人为螺杆式水源热泵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3.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有已完成的至少1项类似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 25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施工图纸】。
5.2.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
5.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评审结果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0日09: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开标厅;
(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三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 人:张先生电 话:0392-3313800/32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鹤壁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瑞家快捷酒店211室
联 系人:路女士电 话:15539255114邮 箱:hbf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