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G353南县浪拔湖镇改线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1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湖南省益阳市G353南县浪拔湖镇改线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项目是国道G353公路中的一段,路线起自南县南茅运河桥西岸(原S306K190+680),经岳常高速公路肚湖大桥、太阳村、浪拔湖村,止于南县哑巴渡大桥东岸(原S306K198+600),路线全长8.086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施工图预算总投资约7713万元;
1.2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1个监理合同段,代号为JL1合同段,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
1.3本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监理服务期为4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类似公路施工监理经验【在最近5年(2011年6月13日~2016年6月12日)中至少完成2个按一个合同段承担8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施工监理(完成的项目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施工监理)】,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施工监理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3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二份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路68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能开具一次介绍信、一次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 1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递交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路68号)。招标人拒绝接受延迟递交的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且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形式转入指定的账户(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不接受银行保函。
开户名称: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理处
银行账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开户行电话:0737-6356765 联系人:刘女士
(进账时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注明“G353改线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请在开标前凭付款凭证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款收据,并将付款凭证及收款收据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县南洲镇林荫路105号
邮政编码: 413200
联系 人:涂先生
电 话:13487805281
传 真: 0737-52211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邮政编码:413000
联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007370066 0737-2266185 0731-85135397
传 真:0737—2266185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