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备案日期: | 2016-05-19 | 是否电子标: | 否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16/5/19 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6/5/25 17:00:00 |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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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JTC-2016-036K)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方志馆修缮改造及布展工程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社会函[2015]1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建设单位),代建人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省方志馆修缮改造及布展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铜盘崎上路12号(原省档案馆屏西旧馆)。 2.3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约7006平方米,建安造价约367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涉及改造的所有拆除、室外总体改造、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电气和照明改造、建筑智能化系统改造、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改造、暖通、消防、展厅陈设布景、建筑结构抗震加固,电梯改造,附属房改造等。 2.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含相关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预算审核等所需的第三方审核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施工阶段工期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为福建省方志馆修缮改造及布展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范围:福建省方志馆修缮改造及布展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改造建筑面积约7006平方米。 边界条件:至方案审批确定的边界范围线;承担全部设计,含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暂估价所涉项目的设计,中标后,初步设计及概算须经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施工及设备采购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电气、环保、总图和绿化等专业的施工,及重要生产设备、电梯、家具、窗帘等采购。 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 (本次招标不包含变配电房及变配电房设备采购施工。)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必须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上述第3.3、3.5条所提的人员均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持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等)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允许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10号,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98960传真:0591-87898960; 联系人: 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13248、87570286; 联系人: 林工。 邮箱:48233041@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FJTC-2016-036K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