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尾液库环境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GZ1603102-J01- XTWYK01-02
本招标项目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尾液库环境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已由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政务(备)【 20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就本项目的施工(第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尾液库环境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1.2、项目业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以北约2公里
1.4、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
2、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2.1、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3#尾液库环境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标段的重新招标;设一个标段。
第2标段:改造加固现有防排洪系统。招标内容包括加高1#拦洪坝,在现有1#拦洪坝基础上,继续使用浆砌石加高1#拦洪坝3m;在2#拦洪坝上游砌筑浆砌石坝面,同时加固、加高2#拦洪坝;在现有裸露的溢洪道侧面和底面砌筑浆砌石,同时放缓开挖边坡;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护现有隧洞;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中的内容为准。
计划工期:2016年06月11日~2016年06月30日,总工期20日历天。
2.2、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自2013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2016年05月19日至2016年05月23日(节假日正常售标)止,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前往甘肃省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和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5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资格证、五大员资格证、同类工程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媒体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路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3楼1307室
邮政编码:730010
联系人:刘莉15117202841
联系电话:0931-2909780
传真:0931-290978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号:104 006 805 626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