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巴中经济开发区西片区间道路建设项目(10路、11路、12路、22路)监理招标 | 所属行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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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巴中市 - 经济开发区 | 工程类别 | 建筑业 |
招标类别 | 监理 | 下载时间 | 2016/5/20 0:00:00到2016/5/26 23:59:59 |
开标时间 | 2016/6/15 9:00:00 |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巴中经济开发区西片区间道路建设项目(10路、11路、12路、22路)监理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经济开发区西片区间道路建设项目己由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审【2013】1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巴发改审【2013】100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223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
2.2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4.86公里。其中包括规划10路道路总长度0.65公里,路宽24m;规划11路道路总长度0.33公里,路宽20m;规划12路道路总长度0.42公里,路宽20m;规划22路道路总长度0.36公里,路宽20m。道路路名为沥青砼。含雨污水管、绿化、路灯安装以及交通标示线,标牌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招标工作范围包含整个巴中经济开发区西片区间道路建设项目(10路、11路、12路、22路)的监理。
2.4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5工期:至本项目所有施工标段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约为150日历天,具体监理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省外企业须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月日点分,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4.2 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东段447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4.2 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东段447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东段447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0827-5588300
传真:0827-55883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1404号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28-6501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