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的委托,对第五师八十七团医院医疗器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物资进行国内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五师八十七团医院医疗器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DWS-ZFCG201608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品名 | 数量 | 规格技术参数 | 采购预算(万元) |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套 | 测试速度 | 恒速≥400测试/小时(不含离子电极) | 35 |
测试方法 | 终点法、动力学法固定时间法、比色、免疫比浊等 | |||
可检测标本种类 | 血清、血浆、尿液、脑脊液、胸腹水等 | |||
可开展项目数 | ≥73项 | |||
样品盘 | ≥88个,样本数量不限,有标准的质控、校准位和急诊位 | |||
样品针 | 自动清洗、液面感应,随量跟踪,防撞保护,堵针检测 | |||
样本盘防静电功能 | 要求样本盘带样本刷,防止运转过程产生静电 | |||
样品量 | 1.5-45微升,0.1微升步进 | |||
样本稀释重测 | 有,稀释倍数最高可达150倍 | |||
试剂系统 | 能提供与仪器配套生产的经药监局审批合格的原厂试剂。 | |||
试剂针 | 单针,自动清洗,液面感应,随量跟踪,防撞保护,堵针检测 | |||
试剂位 | ≥78个 | |||
试剂装载功能 | 支持试剂在线装载功能,仪器无需暂停可更换试剂 | |||
最小反应体积 | 150μl | |||
试剂量 | 10-350微升,1微升步进 | |||
试剂冷藏 | 2-10度,温度实时反映 | |||
试剂扩容技术 | 有 | |||
条码扫描功能 | 试剂盘和样本盘均支持条码扫描功能 | |||
温控装置 | 固体直热技术,日常免维护保养 | |||
反应位 | ≥87个,光径5mm | |||
清洗站 | 比色杯八步清洗,保证效果 | |||
搅拌针 | 独立搅拌针,机械搅拌 | |||
波长 | ≥12波长,340nm-800nm | |||
吸光度线性范围 | 0-3.3Abs | |||
杂散光 | ≥4.6 | |||
质控与校准 | 多规则质控法,校准功能完善 | |||
分析控制软件 | 全中文多媒体操作软件 | |||
数据处理功能 | 标配电脑,软件功能强大,具有酶线性拓展,防交叉污染程序、报表统计打印等功能,并且软件永久免费升级 | |||
溯源 | 要求配套试剂、质控、校准为同一生产厂家,检测结果可以溯源到国际的参考物质和参考方法,并提供生化试剂溯源性报告 | |||
售后服务体系 | 生产厂家在新疆有经工商注册的办事机构及售后服务中心(提供营业执照),要求生产厂家驻点新疆的工程师10人以上,并提供工程师在新疆缴纳社保的至少三个月的证明。 | |||
产品用户 | 新疆内同类产品用户数量超过200家(提供用户名单) | |||
产品配置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制水机,UPS电源及工作站 |
五、交货地点及时间
交货地点:第五师八十七团医院。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谈判供应商应具有采购设备相应的供货(销售)及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信誉;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参加谈判必须取得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对采购产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同一品牌的唯一授权,授权经销商同时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必须提供相关产品医疗器械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明以及相应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谈判;
4、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谈判保证金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博乐市民主路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交易一室)登记、报名,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通知单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招标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2、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3、 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请各潜在谈判供应商对公告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提出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所有意见应于2016年5月24日19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前以书面形式把意见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4、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八、谈判规定: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17:00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谈判时间:2016年5月31日17:00时(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博乐市民主路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九、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7万元)
1、报名时必须提供谈判保证金凭证。投标供应商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个人缴款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账 号:107009248332
行 号:104887001027
十、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
联系 人:王保全
联系电话:18997767339
2、报名地点:博乐市民主路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主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交易一室)
联 系 人:李勤 李娟 杨文程
联系电话:0909-7671198 0909-7671203(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
联 系 人:陈长庆 兰 伟
联系电话:0909-2320973 传真:0909-2320253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第五师财务局
地 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49号第五师机关办公楼
监督电话:0909—2296707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2016年5月18日
无附件发布时间:201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