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D2016A-085 | 公告登记日期 | 2016-05-20 09:10:04 |
报名开始日期 | 2016-05-20 08:3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05-24 16:30:00 |
报名地点 |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招标联系人 | 潘万春 | 招标联系电话 | 0571-64071807 |
所属地区 | 建德市 | 工程分类 | 施工 |
代理公司 | 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联系人 | 邵丽娜 | 代理联系电话 | 0571—64720051 13738075370 |
窗口联系电话 | 0571-64780072 |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S316(21省道)龙葛线建德志棠至里叶段2016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 | ||
建设单位 | 建德市公路管理段 | ||
工程地点 | 工程起点为志棠,终点为里叶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地址 | 建德市朝阳路36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工程描述
质量要求 | 工程结构 | 其它 | |
投资总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0 | |
工期 | 4个月 |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企业承包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浙江省范围内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 资质,(业绩见附后:强制性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养护施工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
招标内容 | 工程起点为志棠,终点为里叶,实施桩号为:K32+303~K34+588,计2.285公里。 |
工程概况 | 要包括路幅宽度、路面修复结构,修复和完善公路养护大中修路段的标线、护栏、排水等沿线附属设施。 |
项目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段。施工工期为 4 个月。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6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包说明 | |
项目备注 |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5 月 20 日至 5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8:30 时~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3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交易证原件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报名(复印件均需盖公章)。在建德市未办理过交易证或交易证过期的企业须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交易证,已办理交易证的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交易证原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图纸每套 600 元,售后不退。 3、参加投标单位需2016年5月24日16:00前向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从报名单位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帐户汇至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帐户上,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若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未向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则取消其报名投标资格(以到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帐户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汪璐 0571-64780246 童兰英 0571-64780206 )。投标保证金统一由中国银行建德支行代收,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单位携带汇出银行的受理回单到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1楼)中国银行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的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在相应的标书内。 单位: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账号: 372758360980。 对未入围单位在抽签后3天内、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国银行建德支行发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中国银行建德支行接通知后通过网上及时、自动退还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所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的有效凭证退还;投标人不再需要开具投标保证金退还收据,保证金将不计息; 二、根据建检会(2010)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或建德市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正本中必须提供原件),有效期以招标文件备案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能提供的当作无效标处理。(具体内容详见:http://jdjyzx.jdsp.gov.cn/public/NewsItem.aspx?id=1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