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724-1601D15N139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05月23日至2016年05月27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0724-1601D15N1397。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A032023(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采购预算:119.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号设备名称数量最高限价1ABR仪1台人民币30万元2倒置荧光显微镜1台人民币24万元超微量分光光度计1台二级生物安全柜1台梯度PCR仪1台3营养泵10台人民币10万元4输液工作站2套人民币40万元5牙科综合治疗台1台人民币15万元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包2“超微量分光光度计”、“二级生物安全柜”、“梯度PCR仪”采购本国产品,包1、包3、包4、包5及包2“倒置荧光显微镜”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5.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本项目包1、包3、包4、包5);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适用于本项目包1、包3、包4、包5);7.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请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请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附参考模板)。注:1、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2、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5月23日起至2016年06月1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下午2: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下午2: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田 | 采购人联系人: 张瑜 |
电话:37860513 | 电话:39195512 |
传真:87768283 | 传真:39195512 |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城内 |
邮编:510080 | 邮编:511447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 |
帐号:120905690610808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