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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八水厂输水管道、管材、阀门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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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0 14:01
浏览次数: 77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安阳市第八水厂输水管道、管材、阀门等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S2016QT024-1

招标人

安阳水务集团公司第八水厂筹建处

联系方式

13569031321

招标代理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372-2152092

公示时间

2016.5.202016.5.24

中标时间

2015.5.19

质量目标

合格

交货期(日历天)

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历天内

建设地点

安阳市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材料,详细内容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中标价

5048903

公示媒体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

质量标准

企业资信、业绩及荣誉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

5048903

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历天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37

59.81

96.81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5068075.88

10日历天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37

59.62

96.62

2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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