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081229_3324621
阜新市矿山环境治理建设有限公司拟建的海州矿地质公园给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南终点
2、结构类型:市政工程
3、工程规模:钢管:88米 塑料管:1020米。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
5、设计单位:阜新市丰源给水设计院。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发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
四、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五、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2月5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10月30日,工期268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证书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七、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凡符合上述第六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1、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九、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年12月29日至 2009 年 1月5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时。(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十、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六楼西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六楼西会议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三、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编制人:张洪涛 审核人:张雪松
招标人:(盖章)阜新市矿山环境治理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办公地址: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吕思明 电话:13841810394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姜山
办公地址: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张洪涛 电话:0418-2928586 (0418-2928843)
日期: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