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高云宾馆区)城市公园建设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5-2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陵源(高云宾馆区)城市公园建设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经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5】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武陵源(高云宾馆区)城市公园建设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武陵源区高云宾馆区旁。 2.3建设规模:建设面积34175.72平方米,第一部分设计范围(项目红线范围):项目建设用地(三块绿地)绿化总面积20945.72平方米(不包括道路面积),其中西区面积4952.68平方米,南区面积5405.86平方米,北区面积10587.18平方米;第二部分设计范围(项目蓝线范围),项目建设用地(十八栋客栈)绿化面积13230平方米(不包括道路面积),其中绿地面积7581平方米,铺装面积5649平方米.另外道路改造7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原有苗木移植、场地清理、给排水、外购运输绿化种植土及微地形造型、绿化种植、园路、景观小品、娱乐休闲、健身场地等硬质铺装、景观照明、道路改造、人行道铺装、长廊花架亭台景墙等。 2.4投资估算:约 1190万元。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工程。 2.6计划工期:本工程项目分两个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设计周期30日历日,其中:方案设计优化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12日历日,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18日历日。施工周期:开工令发出后60日历日。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设计施工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湖南省外企业必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6个月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6个月社保证明)。 3.5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近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7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0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6.1报名时间:2016年 5 月20 日至2016年 5 月2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 6.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拟任施工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⑥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⑦施工员岗位证书; ⑧质量员岗位证书; ⑨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⑩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6个月(2015年11月-2016年4月)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和资料复印件(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贰份备案。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林业局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话:135744935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 13974428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