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锅炉水处理品化学试剂、质量试验用试剂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16-05-20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零陵卷烟厂锅炉水处理品化学试剂、质量试验用试剂等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623-1675N310311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情况: 第一包:质量试验用试剂数量:一批 第二包:锅炉水处理品化学试剂数量:一批 第三包:食用酒精数量:12吨 (二)供货时间、地点和数量: 1、供货时间: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2、交货地点: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期分批送货,交货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177号。 3、交货数量:投标人具体供货品种、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通知)确定的品种、规格及数量执行。 4、预计采购周期:2016年4月-2019年5月。投标人每年度具体供货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分批次下达的采购订单(通知)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招标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和采购规格、数量的权利。 (具体技术规范和要求及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2.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3、投标人必须提供2013年至今类似业绩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原件:①经过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2.3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或订单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印章,合同原件是框架协议无合同金额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付款发票);③如果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投标人必须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⑤开户许可证原件,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6、第一包、第三包中的危险化学品货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在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均能提供自身或合作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复印件(本条款中各复印件均需加盖证件所有人的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每天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611室,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400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最小授标单位为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同时投标,也可以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明确所投包号。投标人必须分包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汇款底单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王 帅、曾君、熊慧敏邮编:410003 电话:0731-84556896传真:0731-84514579 邮箱:hnzb3@163.com 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 号:800080833102020 (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