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2013年度)第一批项目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6-05-20
1.招标条件 耒阳市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2013年度)第一批项目设计预算已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批复,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耒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耒阳市国土资源局,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因二标段未到达法定开标家数,特重新招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2013年度)第一批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耒阳市 2.3 监理服务期:180天(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施工第二、五、七、十一、十六、十七、二十、二十一标段为监理第二标段。 2.7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二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从企业账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本项目,以银行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汇入: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户:43161200001815012794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部联系人:王星珍 电话:0731-8448603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二标段投标人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项目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所需资料及程序 4.1 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并携带(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3)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营业执照副本; (6)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7)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或网上查询记录打印件。以上资料全部要提供原件核验,同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含年检页)。 4.2 投标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投标报名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4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现场索取。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耒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 耒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耒阳市人民路68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734-438391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8楼 联系人: 黄 宁 郭 萍 周峰 田华 电 话:0731-84452818 传 真:0731-8443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