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塔城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塔城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塔城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地点:塔城市民政局
3、采购内容:多功能发电机(4台)、污水切割水泵(4台)
预算金额:44800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合法经营、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须书面说明;
(4)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设备)制造许可证;不是设备生产制造厂家的,还须设备生产制造厂的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家的产品(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以上所有设备都需提供相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9)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2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3)(4)(8)(9)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贰份。
6、询价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乌市光明路博格达宾馆6楼会议室
采购人:塔城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伟娜 电 话:1580901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