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前程东路等两条道路给水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前程东路等两条道路给水工程;
2.2 招标编号: HNYH-GC-ZX-GK-2016-2150-1787 ;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前程东路等两条道路给水工程,包括前程东路(滨河东路 - 港区第二水厂)段、滨河西路(枣花路 - 雁鸣路)段,管网设计运行压力 0.7Mpa ,属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水厂出厂干管部分管段。
招标范围: 1. 前程东路(滨河东路 - 港区第二水厂) 管径: DN1200, 长度约 360 米; 2. 滨河西路(枣花路 - 雁鸣路) 管径 DN1000, 长度约 512 米。
以上两条道路的给水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设计施工规范及标准,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程缺陷责任期(免费质保期限): 24 个月(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来至少承担过 2 个类似给水管网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金额应不低于 500 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备案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来(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给水管网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人(以在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报名登记的时间为准)。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电子注册与电子投标
4.1 本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http : //zb.hnicwx.com )进行电子化招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http://zb.hnicwx.com )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企业库正式会员并办理会员手续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 电子注册审验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段 29 号海特大厦 7 楼(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往东 200 米,兴业银行对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记后,前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23 层 2310 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税务登记证(副本);(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 )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 ;( 9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10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二套 ( 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并装订于报名资料内 )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 500 元,售后不退。
5.4 已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纸质投标文件由“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 PDF 电子版打印并装订(其中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项承诺书等重要内容附签字盖章的原件),其内容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6.4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上传。
6.5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上传 / 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文化路优胜南路国奥大厦 23 层开标室。
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无效。
6.7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文件全部拷入 U 盘并随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块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当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能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网》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人:陈先生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豫港大道与 S102 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 0371-565679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 0371-63940338 转 招标部
监督部门: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 41 号投资大厦 11 楼 1118 室
电话: 0371-69158967
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