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重大项目组)工程 都督路(S218~新40省道段)改建工程养护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6]110号 1. 招标条件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重大项目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东阳市人民政府会议批准建设,本项目的发包人为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下称“招标人” ),现对本项目都督路( S218 ~新 40 省道段)改建工程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2.1 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重大项目组)工程由马拉松线、旅游专线、旅游支线组成,具体实施内容为路面“白改黑”、人行道、道路管网、绿化、安保工程等的改造提升。本次招标范围为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重大项目组)工程的都督路( S218 ~新 40 省道段)改建工程,项目位于东阳市西南部的横店镇是横店镇与新 40 省道的连接线,是横店镇通往东阳、磐安的重要连接线之一,也是横店镇的旅游专线环线的组成部分,起点桩号 K0+000 ,终点桩号 K2+257 ,路线全长 2257m 。 2.2 本次施工招标设为 1 个施工标段: 第 YH01 标段: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重大项目组)工程都督路( S218 ~新 40 省道段)改建工程,主要内容:路基、路面、排水、交安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等的实施、完成、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4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 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 http://www.dyztb.com/ 。 ( 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等字样链接下载 ) 。 4.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 2016 年 5 月 27 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 0579-86691217 。 (注: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如发现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 (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 ) ,售后不退。 5. 投标确认5.1 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 投标确认 ; 5.2 投标确认 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1 日 8 时 30 分; 5.3 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 投标企业未办理 2016 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 经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地址:东阳市人民路 222 号)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或未进行投标确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地 址:东阳市横店镇合欢谷 邮 编: 322100 电 话: 0579-86691392 传 真: 0579-86691792 联 系 人:徐向东 招标代理: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 632 号越都商务大厦 1303 室 邮 编: 310014 电 话: 0571-85867390 传 真: 0571-86727563 联 系 人:汪琪 马美晓 招标人: 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16 年 5 月 20 日 点击下载招标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