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帐套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一批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通用材料部委托,对其 供应帐套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一批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605192198
2、项目名称:供应帐套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一批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供应帐套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一批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 | 50 | 吨 |
注:中标后需要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20160529至20160720
3.2.6、交货地:指定地点
3.2.7、付款方式描述: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可不提供。)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度以来在鞍钢、宝钢、武钢等大型钢铁企业类似使用环境的产品业绩证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可不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7、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人如中标,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8%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百元取整,不足一百元按百元收取)。8、禁止《供应公司2016年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参与。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下载)。
4.2.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质量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环境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认证证书。
4.2.4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简介,包括规模、设备及人员状况等。
4.2.5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扫描件由受理单位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现场评价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及现场评价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2016-05-22 19:00:00至2016-05-27 09:3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 标书费50元,中标服务费收取额度按招标文件中标准执行。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通用材料部 |
地 址: | |
联系人: | 杨君 |
电 话: | 0812-3394635 |
传 真: | |
招标机构: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 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罗珊 |
电 话: | 0812-3381952 |
传真: | 0812-3381894 |
网 址: | http://bid.ansteel.cn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
账 号: | 51001885136051508776 |
序号 | 标题 | 类型 | 说明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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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帐套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一批等合同附件.doc | 详见附件内容 | 供应帐套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一批等合同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