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CKSKCXJG-01
招标编码:CBL_20090108_1008416246
邢台县东川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经由河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核准招标,招标人为邢台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现资金来源已落实,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了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东川口水库位于子牙河水系滏阳河支流七里河支上游,坝址坐落在邢台县马河乡。东川口村南,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和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Ⅰ)型水库枢纽工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84(km)2,总库容928万m3。
本次招标包括水库加固内容包括溢流坝下游面加固;大坝防渗;更新输水洞进、出口闸门;观测设施建设;库区清淤;修建防汛道路;更换电气设备及配电设施。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009年2月15日开工,2009年12月30日竣工。
二、资质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最近五年从事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工程的实施。
三、资格预审
有意投标的施工单位,请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到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209室进行资格预审,资格时间为2009年1月8日至2009年1月14日的9:00~11:30、14:00~17:00(10、11日除外)。
资格预审核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同类工程业绩证明(竣工验收鉴定书,没有终验的可提交初步验收文件或单位工程验收文件,最多不超过3个)等上述的原件,以及编制好的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来报名);
2、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5、企业概况(介绍本单位的组成、装备等);
6、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复印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复印件(2005、2006、2007年);
8、其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ISO质量认证书等、银行信誉证明复印件等)。
资格预审文件须装订成册,若潜在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交验证件(原件)和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
五、资格预审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标前会及现场踏勘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邢台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邢台市桥东区凤凰街8号邢台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 :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
联系人 : 赵洋
联 系 电 话: 0311-80966209
传 真: 0311-80966209
邮 政 编 码: 0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