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090112_1008498139
公告编号:200911285534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新民市吉康污水处理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周淑侠
2.招标人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38号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经纬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李英杰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格林自由成B座楼)邮政编码: 110013
5.招标项目名称: 新民市污水处理(二期)管网工程管材采购二次公告
6.招标项目地点: 新民市城区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09-3-20 至 2009-5-30
8.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性质、用途: 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 备注
投标资质等级: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投资额: 20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 0平方米
结构类型: 层数: 0幢数: 0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
11.报名时间:2009-1-12 10:00:00 至 2009-1-16 16:00:00
12.报名地点: 新民市市府路新民市发展和改革局院内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陈涛电话: 024-87852188
18.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