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水招字[2016]07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水利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45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工程名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市续建配套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单元第一期工程(四干渠以北段)监理。
立项批复文号:东发改投资【2014】432号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对东营市续建配套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单元第一期工程(四干渠以北段)施工六个标段及东营市续建配套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单元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计划投资:监理计划总投资157万元,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工期要求:2016年7月1日开工,2016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184日历天。
工程地点:广饶县丁庄镇、东营区六户镇。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投标工程监理的企业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主要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拟投标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近三年担任过同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相关专业);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中必须有一名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
项目部主要人员资料审核通过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项目部人员变更资料。
六、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
投标人报名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6-6098171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