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市消防支队现对盐城市消防支队1辆远程供水消防车生产、采购、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盐城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主要包括一辆远程供水消防车的生产、采购、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时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4、投标的消防车辆必须为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定型产品,并检验测试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必须有3C认证书(公安部消防3C网可查)。
5、投标人的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6、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完成整体项目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提供的货物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本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申请人)可生产、代购或外购;
四、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2016年5月23日起到2016年5月30日18:00时止。报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确认函中写明电子邮箱和号码),并按要求电子邮件回复。邮箱:2445339593@qq.com;
发放方式:书面发放(可以提供电子文档,所有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发放标书联系人:张晶
联系方式:18662020198、0515-83075377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人民中路36号九洲大厦15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9:00时整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 日9:00时整
开标地点:盐城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四楼后勤处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开标时提供原件。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2.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市消防支队
开户行: 工行青年路支行
帐号: 1109662209000018081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蒋磊
联系电话::0515-835683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18662020198 、0515-8307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