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现采购聚丙烯酰胺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的: 聚丙烯酰胺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投标人要求的规定,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2、产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在近两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工商部门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4、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具有不同自来水厂、污水厂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个(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供货证明(验收报告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证明)的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2014年1月1日以后,经资质认定的省级或以上部门实验室检验的产品质量报告(产品须符合GB/T31246-2014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分支机构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四、报名地点: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六楼规划审计部;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571-86169576
五、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诚信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5、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省级或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7、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一并提交。
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万元,开标后7天内无息退还。
九、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