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郑县环保局2015年农村连片环境整治工程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南郑县环保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南郑县环保局2015年农村连片环境整治工程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郑县环保局2015年农村连片环境整治工程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南采NC【2016】62号
三、采购人名称:南郑县环保局
地址:南郑县汉山镇
联系电话:0916-551598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郑县汉山镇
联系电话:0916-299558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2015年农村连片环境整治工程生活垃圾清运设备
A包:人力垃圾收集三轮车 数量 89辆 预算 13.35万元
B包:垃圾桶数量 558个预算25.11万元
C包:挂桶式垃圾清运车数 量 3辆预算27万元
D包:钩臂式垃圾清运车数 量8辆 预算52万元
车载垃圾箱数 量 80个预算52万元
项目用途:南郑县2015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169.46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报名企业必须是生产或经销环卫设施设备的)
1、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国家定点专用车改装生产企业。①投标单位需提供环卫车辆改装资质文件;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③投标改装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车辆生厂企业及产品公告》并通过国家“3C”认证且投标人需提供文件证明,车辆具有免征购置税证明;投标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出具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 月23 日至2016年6月3日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南郑县汉山镇南大街)
3、文件售价:A、B包人民币200元/份;C包人民币200元/份;D包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A、B包2016年6月14日上午9:30;C、D包2016年6月14 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 A、B包2016年6月14日上午9:30;C、D包2015年6月14 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南郑县环保局(南郑县汉山镇水井巷)
九、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青茂
联系电话:0916-2995589传真:0916-299559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南郑县支行
账号:100869079340010002
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