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瓦房店市元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瓦房店市元台镇利兴村排水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DZB-2016-046 2、建设单位:瓦房店市元台镇人民政府 3、项目名称:瓦房店市元台镇利兴村排水沟工程 4、项目地点:瓦房店市元台镇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计划投资:33万元 7、招标范围:排水沟长400m,挖土1440m³,浆砌毛石1040m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工期:30日历天 9、投标人资格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2)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有类似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无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名要求:如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时请同时携带如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企业本年度规费计取证书(7)法人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9)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10)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有类似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11)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12)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中心出据的社保证明(截止报名前三个月),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原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1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12、采购代理机构: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11-85629440 传真:0411-85629440 13、项目其他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14、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411-85627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