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汕头分公司2016-2017年管线资源数据集中录入支撑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0210020160086)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背景:为解决多头录入带来的管线系统垃圾数据问题,通过本项目开展管道、光缆以及纤芯资源数据的集中录入方式,解决目前多部门录入方式导致管线数据差错多问题,保障增、变量传输资源数据质量,为资源预警、网络规划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支撑服务。 1.2服务内容:协助网络部,开展集中录入、集中调度、集中审核的“三集中”的支撑服务,项目采用“现场驻点+远程专线支撑服务”的服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服务地点:汕头市。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执行中如遇省公司同类集采结果下发,则项目终止。 1.5项目预算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88750元(不含税);1.5.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其投标将被否决。 1.6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 ||
二、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在中国(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短于24个月,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无法通过国税登记证副本识别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4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并提供2014年或2015年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纳税流水证明)或者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或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2014年或2015年“完税证明”。 2.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6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8非粤注册单位需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2016年入粤备案证明或者承诺中标后30日内自行办理入粤备案登记。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2.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16年05月18日18时00分至2016年05月2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500 元)整。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汕头市东厦路30号2楼会议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汕头金砂路117号全球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汕头东厦路30号 报名审核购买联系人:梁小姐 报名审核购买联系电话:15819005070 联 系 人: 黄晓明、汤师彬 联系电话:13592881698、15767063370 电子邮件:13592881698@139.com 、15767063370@139.com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本项目要求对投标人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核:(需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ES平台)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盖公章)。 (3)供应商使用须知(需盖章签名)(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购买比选文件登记表(需打印后填写并扫描)(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 开具标书费发票需提供信息及资料表(需打印后填写并扫描同时附上相关附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注:关于报名资料上传至ES平台:点击【供应商扩展信息】-【资质信息】-【增加】进入供应商资质信息维护页面。填写供应商相关资质名称、资质类别,并附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扫描件,点击【保存】提交。 9.2 成功报名的认定条件:投标人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1)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需按项目公告第9.1条款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投标人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入“招标采购”-“投标管理”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注:上述标书费包含本项目所有标段(标包)费用。 (4)已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银行电汇:1、汇款账号(公户) 开户银行: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开户行: 工行汕头分行 账 号:2003020029220055606 注:为确保标书费到款及时查询和记录,请尽量用公户汇款。如用个人账号汇款时,麻烦在汇款时请注明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区域、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简称),例如本项目请注明(汕头移动XX项目标书费或某某公司标书费)。 2、在2016年5月24日12时00分前将汇款凭证发送至gcglzxst@163.com,同时与梁小姐(15819005070)联系确认; 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来款。 (5)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投标人已完成购买,此时投标人才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此时投标人方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6)未在2016年5月24日12时00分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招标文件在第一部分提供《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须认真阅读。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