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监狱“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广东东莞监狱“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2.2工程位置:A。
1.2.3工程范围:包括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各类用房总建筑面积约66212平方米,其中监管区罪犯用房建筑面积33323㎡,(新区新增建筑面积27245㎡,旧区新增建筑面积6078㎡),本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600㎡,行政区警察用房建筑面积24912㎡,武警营房3100㎡,其他附属用房4877㎡。各种专业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含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空调、防雷、消防、电梯、节能、管线综合平衡(其中弱电智能化系统无需进行设计,但是在建筑方案设计中要综合考虑预留相关的管槽)等;市政公用工程含室外给排水、排污、道路、项目高低压变配电、室外照明、消防、绿化、弱电和智能化系统管线规划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设计要点。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投资函[2015]4800号。
1.2.6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1.2.7投资总额:约18776万元。
1.2.8招标内容: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及优化、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组织初步设计评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通过专业审图机构审图通过)、BIM设计图、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施工期间设计单位需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派驻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办公(提供承诺书)。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6 年月,竣工日期为2018 年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专业除外),其他专业的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自本公告发出之日日同时接收投标人报名,即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两份(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贰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贰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1.5.1.3合作设计协议原件贰份(合作设计的需提交)。
1.5.1.4《勘察设计保密协议》(格式按公告附件)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6.2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7费用
1.7.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26.94万元(包含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5万元)。
1.7.2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BIM图设计、总体规划沙盘制作、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费、竣工图纸编制费以及变更设计等费用。设计收费以图纸内容包干,在建筑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不因建设方调整投资而改变。
本项目土建安装为限额设计,限额16182.77万元。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施工图预算超过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标人必须无偿调整、修改或优化施工图设计。
1.7.3本项目的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费用为¥5.0万元,中标人在收到甲方第一次付费后,根据发包人、中标人、未中标人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的规定直接支付给未中标人。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本项目的经济补偿费为5万元,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分配办法如下: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2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1.5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的投标人1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5名的投标人0.5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确定进行补偿,如本次招标失败则本次投标无投标经济补偿。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支付投标经济补偿费后,该方案的发标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该方案投标人共有,如果招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不再向该方案的投标人支付除投标经济补偿费外的任何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除补偿费外的剩余方案费用。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7.4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0万元,综合包干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元/米,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本项目岩土工程预计工程量7000米;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注:工程勘察实施前的勘察方案应通过招标人审批,未经招标人审批的勘察方案不得实施。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备注:以上时间均为中标人实际设计、修改时间,不包括建设单位审批时间)
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5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中标人在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后制作4米宽、5米长沙盘总体规划效果设计模型,制作时间另行确定,设计模型制作费用在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9.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最终设计方案拥有使用权。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东莞监狱
电话:0769-8633551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洲
1.9.7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9.8本招标文件含监狱秘密内容,投标人应注意保密,不得传播扩散,不得发放给无关人员。本文件中有关监狱地理位置、建设规模和关押规模等涉监狱秘密内容均用代码ABCD代替,届时确定正式投标人并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后再行发放。
1.10招标人
1.10.1名称:广东省东莞监狱
1.10.2邮政编码、地址:(523000)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洲
1.10.3电话(手机)号码:0769-86335511
1.10.4传真号码:0769-86335511
1.10.5电子邮箱:gdhcjy@sina.com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环市东路粤海大厦472号23楼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7651688-126
1.11.4传真号码:020-87651688
1.11.5电子邮箱:Cl87651688Y@163.com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2.4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09、28866215
1.13.4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3.5网址: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