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09-0008
招标编码:CBL_20090115_1008540017
1、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工程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审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案初审文号为:2009-0008。
项目业主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2、比选范围和内容、合同段划分及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代理比选分1个合同段,合同段范围和内容见下表:
合同段范 围 和 内 容
YXWS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国内、外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安装工程
(2)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商务部颁发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3)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从200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1项新建污水处理厂
(污水规模不少于日处理污水5万吨、每个污水厂累计完成招标金额等于或大于4000万元人民币)
工程施工或设备采购(包括国际采购)、材料采购招标代理工作;没有达到上述同类项目业绩要求的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4)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至少4人,其中项目经理(总负责人)从200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应具有1个新建污水处理
(污水规模不少于日处理污水5万吨、每个污水厂累计完成招标金额等于或大于4000万元人民币)工程施工或设备采购(包括国际设备采购)、材料采购招标代理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人数和项目经理业绩没有达到要求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3、比选申请人必须独立参与比选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
4、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且符合以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各项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代理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合同业绩等文件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于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1月21日每天9:00~11:00,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工程技术部(沧州市朝阳南大街43号)领取比选文件。每套比选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进一步资料。
5、比选申请担保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的同时,每个合同段必需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现金)作为比选申请担保,并应将付款凭证的彩色扫描件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指定位置上。
6、比选人将不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考察和比选标前会,比选申请人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2009年1月22日10:00前传真至比选人,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比选申请人。
7、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3日上午9:30时,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朝阳南大街43号)。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比选申请文件开启会议,比选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比选人: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铮
联系人:王占东
联系电话:0317- 5309196
联系地址:沧州市朝阳南大街43号
传真:0317-5206005
邮编:0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