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胜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询价(协议供货)供货方式为东胜区人民法院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请已注册并有能力提供下述设备的协议供货商,通过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价系统,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 |||||||||||||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整包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每个单位每次采购询价为一个整包; 2、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3、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如中标,所投产品必须在合同签订5日内供货,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保证供货并按时安装调试; 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付款。 | |||||||||||||
二、采购预算:133500.00元 | |||||||||||||
三、定标原则 1、在满足采购产品所要求的技术规格、性能和售后服务的前提下,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即最低价格中标; 2、开标后,网上报价系统将自动生成中标供应商(即每包报价总额最低者中标); 3、由政府采购中心按中标结果发出协议供货中标确认书; 4、采购人按确认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 5、如所有投标企业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按废标处理。 | |||||||||||||
四、答疑与咨询 | |||||||||||||
联系人: | 刘旭 | ||||||||||||
电话: | 8169166 | ||||||||||||
五、其它 1、所投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协议供货商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时,请协议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协议供货商在报价时,报价不得超过协议供货投标时的最高限价,优惠率不得低于投标时的优惠率,如型号升级或不是投标时的型号,优惠率不得低于同等档次投标产品的优惠率。要严格按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提供服务,不得以低于正品成本价的方式获取中标; 3、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26日 15时30分00秒。 4、请中标供应商及时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领取协议供货中标确认书和合同。 | |||||||||||||
询价采购表格: | |||||||||||||
采购编号 | ZFCG201605023-1 | 招标类别 | 协议供货 | ||||||||||
序号 | 货物名称/品种 | 货物品牌/单位 | 型号及配置/规格 | 数量 | 预算 | ||||||||
1 | 路由器 | H3C | MSR 56-60路由器机框1个17900.00,MSR 56 MPU-100主控模块2个11600.00,MSR 56 SPU-100业务处理模块1个17500.00,300W AC电源模块4个6400.00,H3C MSR 56数据版软件授权函1个1600.00 | 1 | 51000.00 | ||||||||
2 | UPS电源 | 山特 | 山特3C3-EX80KS,电池组2组 | 1 | 825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