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招[2016]112号
1. 招标条件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重大项目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东阳市人民政府会议批准建设,本项目的发包人为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都督路(S218~新40省道段)改建工程养护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重大项目组)工程都督路(S218~新40省道)改建工程是横店镇与新40省道的连接线,是横店镇通往东阳、磐安的重要连接线之一,也是横店镇的旅游专线环线的组成部分。本次养护施工招标范围为新40省道至S218环城北路段,路线全长2257m。
2.2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标段。
即第JL1监理标段:横店镇城市风貌综合提升(重大项目组)工程都督路(S218~新40省道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包括都督路的路基、路面、排水、交安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
2.3施工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 2016年5月20日起,网址:http://www.dyztb.com/。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6年5月27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0579-86691217。(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5. 投标确认
5.1 投标人应按投标确认函(附后)要求进行投标确认,未经投标确认不得参加投标。
5.2 投标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日17时前止;
5.3 投标确认地点与传真: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大楼二楼),传真:0579-8669121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6月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 222 号)十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地 址:东阳市横店镇合欢谷
邮 编:322100
电 话:0579-86691392
传 真:0579-86691792
联 系 人:徐向东
招标代理: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5867390
传 真:0571-86727563
联 系 人:汪琪 马美晓
招标人: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16年 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