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YS2016-070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05-24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监测站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YS2016-070(2016平潭财购计[055]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与VOC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 实验室设备 | 环境监测 | 一批 | 2.3 所有监测分析仪输出的数据能够自动换算为标态浓度;(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监测站 | 24329608 | 平潭县潭城镇溪南庄福胜路1号 | VOC自动监测系统 | 实验室设备 | 环境监测 | 一批 | 具有0-100mv、0-1V、0-5V、0-10V模拟输出方式(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监测站 | 24329608 | 平潭县潭城镇溪南庄福胜路1号 |
| 3、预算资金:363.3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5-24至2016-05-31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 6、联系人: | 吴萍 | 7、联系电话: | 0591-87679352 87679372 | 传真: | 0591-87610660 | 公司网址: | www.fjyszb.com | E-mail: | fjys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或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A、近期的企业财务报表、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有效的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7)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06-14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6-06-14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11713 01001 000 37952 | |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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