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G323线金城江隧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5〕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G210线大山塘隧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车购税补助及自治区燃油税拨款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G210线K2716+424大山塘隧道、G323线K1218+359金城江隧道整治工程 2.2项目编号:HCYHQS2016-01 2.3本项目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境内,大山塘隧道位于G210线K2716+424处,隧道长390m;金城江隧道位于G323线K1218+359处,隧道长352m;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1标)。 2.4本项目招标范围:隧道路面维修工程、机电设施(供配电系统、照明工程、太阳能供电系统、智能调光系统)施工安装工程、交安设施、竣工文件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 2.5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试运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标段 工程项目 工程内容 工程量 №1 G210线K2716+424大山塘隧道、G323线K1218+359金城江隧道整治工程 隧道路面维修工程;隧道机电设施(供配电系统、照明工程、太阳能供电系统、智能调光系统)工程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隧道交安设施工程及临时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1.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一类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没有该项资质,应将隧道防水、排水及路面维修等养护土建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2.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信誉、财务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规定。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 5 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 2011 年 1月 1 日以后)任意一年内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成功完成过 1 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且单洞长度大于 500米以上隧道机电工程,并已成功运行 6 个月以上(即交工验收 6 个月以上)。 (注:业绩须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或A级、B级、C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招标的标段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43号)相关规定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发售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址: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以个人名义持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刷卡支付。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承认评标结果)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6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00分至10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cggzy.cn/gxhc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cggzy.cn/gxhc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 8.质疑与投诉 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后,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路5号 邮 编: 547000 联系人: 吕工、何工 电话及传真:0778-2550359、0778-2550370 电子邮箱:gxhcylk@126.com 10、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交易服务部电话:0778-2302718 邮箱: hc2306908@163.com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114 8100 2930 0064 535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11、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1—211594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 2016年5月24日
| 责任编辑:钟桂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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