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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北部农村供水巩固提升一期工程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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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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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乐县北部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临州水电发[2016]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中央、省级、县级财解决,在中央、省级资金尚未下达情况下,先由县级财政垫资。本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人为临夏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PE管材、钢管及阀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康乐县北部农村供水巩固提升一期工程PE管材375t,钢管1173t,闸阀198套(个)。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PE管材采购):PE管材375t的货物采购。
    第二标段(钢管采购):各类钢管1173t的货物采购。
    第三标段(阀门及配件采购):阀门198套(个)的货物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PE管材采购):投标人为招标设备生产企业,须具备: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生产企业;⑵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3)生产企业具有生产合同管材及全套配件的能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省级卫生检验和许可以及省级质量检验,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近3年内从事过3项以上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并需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
    3.1.2第二标段(钢管采购):投标人为招标设备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须具备:⑴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⑵代理商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⑶代理商必须有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有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4)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企业具有生产合同管材的能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生产许可证;(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近3年内从事过3项以上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并需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6)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一厂家授权以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的优先顺序为准。
    3.1.3第三标段(阀门及配件采购):投标人为招标设备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须具备: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生产企业或代理商;⑵代理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3)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有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4)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合同材料供货和全套配件的供应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3项类似工程的货物供货业绩。(6)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一厂家授权以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的优先顺序为准。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6月2日,逾期报名,发售时不予接收),打印报名成功页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7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下: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格审查表;(4)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8)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回执函(在开标日期前有效);(9)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10)第一标段:另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11)第二、三标段:另附产品认证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国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代理商附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及厂家相关证件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夏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临夏市平等路33号
    联 系 人:张学林  13993090052
    监督部门:临夏州水务水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田淑娟 周怀芳 0931- 6186603 17789660453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2号(东方红广场)方盛大厦1005 室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联系电话: 0930-6220061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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