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0100160677-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 |
工程名称 | 武警河北省总队公寓房改造项目施工 | ||
建设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后勤部 | ||
工程地点 | 石家庄市新华路733号 | ||
建筑面积 | 320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装饰装修 |
工程招标范围 | 装修改造工程,包括更换门窗、维修屋顶防水、室内外给排水管道改造、路面恢复等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15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处 | ||
联系人 | 韩晓鹏 | 联系方式 | 15930131512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5-24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5-30 17: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5-2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5-30 17: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5-26至2016-6-1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处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警河北省总队公寓房改造项目 已由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转【2016】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后勤部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路733号,项目规模为 装修改造工程,包括更换门窗、维修屋顶防水、室内外给排水管道改造、路面恢复等内容,合同估算价为 815 万元,计划工期为 180 日历天内,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只能是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否则废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先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处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之后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红章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处报名并核验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原件,留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查原件,留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查原件,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3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4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后勤部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街于底 联 系 人:焦助理 电 话:0311-666237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韩晓鹏 电 话:0311-80850863 15930131512 传 真:0311-80850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