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旧城区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寺下坑、南明坑河道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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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6048(L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昌旧城区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寺下坑、南明坑河道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已由新发改审【2016】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新昌旧城区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寺下坑、南明坑河道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河道两侧绿化提升、新增廊架及拦水坝等。该工程寺下坑改造范围为大佛寺—江滨路段,长度约590米,河道宽约4.5-10米;南明坑改造范围为观音阁—南明花园、人民西路—江滨路段,全长约1150米,河道宽约1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寺下坑、南明坑;
2.3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16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交易员持“交易证”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2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0:00 。地点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客运东站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特别注意:本项目招标采用“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必须使用“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提供24小时免费技术服务(陈浩1538167025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关镇人民中路199号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 0575—86938702电话: 0575-86252333
传真:传真:0575-8625233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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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