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标段:蒸汽灭菌器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在中标后3日内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省级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自主投标的提供自主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9、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格式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1)-(9)需提供原件带至现场查验,其中第(3)项可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原件;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授权、认证证书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三标段:血透专用水处理机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报告;(其中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可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原件) 4、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在中标后3日内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省级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自主投标的提供自主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格式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1)-(9)需提供原件带至现场查验,其中第(3)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可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原件);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授权、认证证书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曝光。 7、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