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德新区2016年度市政维护工程施工招标
长德新区2016年度市政维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CWS-CD2016003
1、招标条件
长德新区2016年度市政维护工程施工项目,已列入长德新区2016年建设计划,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单位选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德新区2016年度市政维护工程施工招标
2.2项目规模:包含已交付长德新区的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工作;道路、泵房、桥梁、排水及方砖步道维护工程,防汛工程以及土方平整等零星工程,作业任务量以甲方任务通知单为准。
2.3实施工期: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4日,具体项目实施工期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
2.4招标内容:长德新区2016年度市政维护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含已交付长德新区的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工作;道路、泵房、桥梁、排水及方砖步道维护工程,防汛工程以及土方平整等零星工程,作业任务量以甲方任务通知单为准)。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吉建招【2015】4号文件及【2015】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度)完成过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外省企业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入吉登记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 24日至2016年5月30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
(6)近三年(2013年-2015年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7)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整,售出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17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2楼1216开标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431-8118805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
联系人:李亮、姚佳琳
电话:0431-89868314-603
传真:0431-8986831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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