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汕关财发〔2015〕188号)规定,现对汕头海关新私货仓库UPS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8号
三、采购项目:汕头海关新私货仓库UPS采购项目
四、服务地点:汕头市韶山路西侧汕头海关新仓库。
五、具体内容:
对汕头海关新仓库监控系统加装2台6KVA UPS备用电源,确保在市电断电后、发电机启动前能对2套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供电,供电时间30分钟。
预算金额:83954.24元。
六、采购方式:询价
七、有关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按时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二)投标人必须为广东省内正规UPS经销商或代理商或具有UPS行业相关资质的单位,并在本地有技术服务网点。
(三)投标时须提供设备生产商对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原件),到货时要出具原厂正品证明。
(四)提供的UPS电源必须与系统的红外探测器、门禁系统、液晶监视器等设备相匹配。
八、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请带原件备查):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 企业服务承诺条款。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有关文件资料加盖公司印章,带至汕头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206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罗同志;联系电话:88198711;传真:88198790 。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
专此公告。
汕头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2016年5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