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外公益东桥南约0.60km处,地块的四至为:西起现状槐房路,东至方仕工业园;北临集美家具仓库,南至桃苑公园。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涵盖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土壤最大修复深度为18.80m、修复体量为361688.52 m3,地下水的修复面积为94454.30m2、修复体量为262376.60m3。土壤修复技术采用土壤气相抽提技术,地下水修复技术采用抽出-处理与回灌技术。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5669.6万人民币。
二、主要污染源
(1)修复系统运行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包括:土壤气相抽提系统运行时分离出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的废气(苯)、抽出-处理与回灌系统运行时从地下水中吹脱出来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的废气(苯、非甲烷总烃)。
(2)修复系统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及土壤修复系统中气液分离产生的废水。
(3)修复过程中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土壤气相抽提系统运行设备及抽出-处理与回灌系统运行设备产生的噪声,包括风机、水泵等。
(4)修复系统运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尾气处理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以及地面污水处理系统中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气浮池产生的浮渣。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气相抽提系统运行时分离出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达标后高空排放、、抽出-处理与回灌系统运行时从地下水中吹脱出来的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达标后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掏运至污水处理厂。土壤修复系统中气液分离产生的废水经地面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修复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的各种固定噪声源,产噪设备采用低噪声环保型,采用相应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对强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环境影响很小。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油、废渣中含有石油类、苯,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虽然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但各污染源均做了必要且有效的污染物防治措施,经过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且其排放量有限,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号地块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简本公示及补充信息的获取方式
报告书简本已在网站公示,查阅请登录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索取该报告的补充信息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南礼士路17号
联系人:黄科骅
联系电话:68052473
环评单位: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中路36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62967004
电子邮箱地址: huaxiaboxin2006@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认为该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对于项目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征集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7日)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号地块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