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校自动灭火系统正常运行,现对自动灭火系统维保项目进行招标,诚邀有此项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参与竞争,承接我校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一、自动灭火系统维保范围、内容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实验ABC楼、体育馆、图书馆、学生素质教育中心、汽车系楼、国际交流中心、机电系楼、餐饮中心、综合办公楼、4号、5号和12号公寓消防自动喷淋、报警联动系统、应急照明、疏散装置、消防管线的维护与保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淋给水系统;3、楼内消火栓给水系统;4、楼外消火栓给水系统;5、消防泵房系统;6、通风、机械排烟系统;7、防火分隔系统;8、应急照明及疏散装置及指示系统; 9、广播通信系统;10、自动灭火系统主机的维护与保养;11、消防系统管线的维修,阀门、管路等维修和更换。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资质证;
2、投标单位应具备丰富的维修保养经验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证明;
(2)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维修保养主要业绩。
4、国际认证企业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优先考虑。
三、维保服务要求
(一)、例行检修
1、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1)每周派员到学校对报警系统日常误报警清查,报警系统运行检查,系统日常保养。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灵敏、精确。
(2)确保消防水泵、稳压泵、增压泵及所有相关设备运作正常,高位水箱水位正常。
(3)对消防水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室外消防栓抽查检查。确保整个校园消防栓水压正常,完好、好用,消防水出水状况符合消防规定。
(4)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装置系统的检查,确保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5)消防系统管线、阀门的检查,确保无漏水、渗水等现象,能够保证消防系统水压正常,有效使用。
发现的各类一般隐患,应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重大隐患或无法及时解决的隐患应立即与甲方采取应急措施。
2、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1)在每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一次对有烟感探测报警点、温感探测报警点的场所进行抽查吹烟测试灵敏度,抽查率达到80%以上。对手动报警按扭、消防栓报警按扭进行报警模拟测试,抽查率达到80%以上。
(2)每月一次对报警系统的联动进行测试:首先报警主机调至自动档,在任意层次用烟雾或按两到三个手报报警,三四秒后报警主机启动本层及上下层的消防广播,切断本层及上下层的非消防电源;把电梯迫降至首层;启动防火分隔区的防火卷帘门。
(3)每月一次对消防水系统的联动检查测试:将报警主机及喷淋泵、消防栓泵的控制柜调至自动档后任意按一个消防栓按扭报警,三十秒后启动消防栓泵。测试顶层消防栓出水是否正常。
(4)每月一次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装置的全面检查,尤其人员密集场所,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5)每月一次消防系统管线、阀门的全面检查,确保无漏水、渗水等现象,能够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3、在有校方工作人员参与的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系统的部分功能测试、保养。
(1)在日常测试、维护、保养的基础上每季度需对手动报警器、喷淋泵、消火栓泵及管道系统的阀门轴心上润滑油,对正压风口、防火阀、风机除锈及上润滑油。
(2)测试各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手动报警系统,烟感、温感报警器报警精确度达99%。出水水量充裕,水压正常,水质良好。
4、每年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全面检测及试验,并就测试情况与相关权威部门出具检测及试验报告。全面检测及试验内容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声、光显示和所有外设警示设备功能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输入信号设备的输入信号
对备用电源供电系统进行三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室内消火栓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防火卷帘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事故广播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2)消火栓灭火系统
启动运转消防泵
主、备泵切换功能
各阀门的启闭状态
水泵结合器完好情况
消防储水量及水质
(3)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对楼层进行送话广播
楼层与控制中心对讲
机房、水泵房与控制中心对讲
(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电源切换试验
外观完整
5、对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排除故障。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校方,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故障突击抢修
当维保单位接到校方的故障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时,应在4小时内立即派员对该故障进行排除。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当需超过2天尚无法修复时,需书面通知校方,增加日常管理人员与维保单位工作人员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维保方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
四、其它要求
1、在维保过程中,需提供完整的消防设备零部件更换、维修价格表。在维保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确需更换零件时,乙方应及时写出书面说明,由甲乙双方共同论证确定,待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2、维保方须安排熟悉校方消防系统的工作人员,负责校方消防设施的维保。
3、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
4、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校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5、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认真服从辽宁省、沈阳市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五、合同的签订
1、维保合同壹年壹签。投标中维保费包含各类部件的维修费用。
2、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日内与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签订合同,同时,按中标金额的1%缴纳履约保证金;
3、维保费按年结算;具体事宜在维保合同中说明。
六、联系电话
资产管理处:024-89708437
安全保卫处:024-89708731 89708727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30日下午14:00分,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