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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购买服务及监督验收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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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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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购买服务及监督验收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购买服务及监督验收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HYZB-2016-1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79289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

联系方式:王主任 0311-865783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震 0311-67792890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监测能力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常用项(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的采样、测试、分析、评价的需要,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行业5年(含5年)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6月12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30 至 2016年05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金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6月12日 14:30 至 2016年06月12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保护局二楼会议室(谈固东街和金马路交叉口东北角)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6月1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保护局二楼会议室(谈固东街和金马路交叉口东北角)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79289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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