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5/26 |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李沧区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一期工程 | ||
工程地点: |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43号红星化工厂厂区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财政投资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其他 | 工程类别: | Ⅱ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999.52万元 | 工程造价: | 2504.826753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 |
计划文号: | 青财建【2016】1号、财建【2015】312号、青环函【2015】46号、青环函【2016】9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 | 绿色通道编号: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13201603219901 | ||
建设单位: | 青岛红星化工厂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宋永霖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081213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红星化工厂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宋永霖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081213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谭玉娟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061246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青国用(2000)字第50104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43号红星化工厂厂区内,为铬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修复面积1.18万平方米,修复土壤4.43万立方米。 2.招标范围:铬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3.招标内容:铬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修复污染土壤(含地下水)面积约1.18万平方米,修复土方量约4.43万立方米,工程涉及污染土壤情况、修复范围拐点和其他配套工程详见项目实施方案(简本)及工程量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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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企业至少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后审将采用合格制。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投标企业在国内上三年度(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金属土壤污染修复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