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废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人 | 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 | ||
行政区域 | 西乡塘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26日 10:4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年05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16年05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圣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51243。 | ||
采购人 | 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 | ||
采购人地址 |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1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陈培广,0771-31149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圣凤,0771-2851243。 |
项目名称: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废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FW(4)2016014GNN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5124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2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废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广西招标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数量及项目概况内容为:“……原安吉冶炼厂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大塘村,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0公里计)……”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数量及项目概况内容为:“……原安吉冶炼厂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大塘村,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3公里计)……”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2、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内容为:445.24万元。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内容为:445.23万元。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3、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为:“2、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0公里计),且运输路线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为:“2、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3公里计),且运输路线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4、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为:“付款方式: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为:“付款方式: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5、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开标一览表”中的“运距暂按130公里计”。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开标一览表”中的“运距暂按133公里计”。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6、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运距暂按130公里计,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运距暂按133公里计,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7、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1款内容为:“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1款内容为:“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8、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3款内容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运输渣量、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3款内容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运输渣量、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9、由于部分采购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2日15时 00分止;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2日15时00分止。
四、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 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问题废渣安全处置(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FW(4)2016014GNN
三、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陈培广,0771-31149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联系电话:0771-285124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5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5月25日
七、现对公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数量及项目概况内容为:“……原安吉冶炼厂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大塘村,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0公里计)……”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数量及项目概况内容为:“……原安吉冶炼厂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大塘村,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3公里计)……”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2、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内容为:445.24万元。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内容为:445.23万元。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3、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为:“2、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0公里计),且运输路线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为:“2、运输路线:从原南宁市安吉冶炼厂运到水泥厂(运距暂按133公里计),且运输路线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4、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为:“付款方式: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为:“付款方式: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5、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开标一览表”中的“运距暂按130公里计”。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开标一览表”中的“运距暂按133公里计”。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6、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运距暂按130公里计,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运距暂按133公里计,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7、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1款内容为:“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1款内容为:“按实际运输量(即处理量)和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结算,以五联转运单(业主联、运输联、水泥厂联、上级环保局联、水泥厂所在地环保局联)为准……”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8、原部分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3款内容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运输渣量、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0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0公里按130公里计算。)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现更正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款支付6.3款内容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运输渣量、运输距离(运输路线经采购人同意,运距不足133公里以实际运距计算,超出133公里按133公里计算。)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更正理由:项目服务要求更正。
9、由于部分采购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2日15时 00分止;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2日15时00分止。
八、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广西招标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5月25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培广,0771-31149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圣凤,0771-285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