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睢宁县自来水公司建设的睢宁县地面水厂二期工程采购2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宁县。
(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12907万元。
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扩建取水泵站、净水厂,铺设原水输水管道14.5千米(管径DN1200mm),清水输水管道3.2千米(管径DN1200mm)。竣工后总供水规模达到15万m3/d。
(3)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标段招标内容为:
2标段:清水及原水管道的配套阀门采购,主要采购检修阀、排气阀、排泥阀等;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生产企业;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近三年(2013年5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内有类似设备的生产供应经历,并有使用情况良好的业绩证明(以上证明材料以合同信息及业主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1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壹仟元整,标书售后不退。
9、招标人地址:睢宁县睢城镇红叶南路158号
联系人:葛本笔电话:0516-88328780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拾磊电话:0516-80802220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